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欧盟限制措施再次延伸至零配件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前不久,欧盟裁定对产自中国的自行车鞍座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欧盟对我国自行车出口的限制措施再次延伸至零部件。

  自1993年欧盟开始对我国自行车整车征收反倾销税以来,至今已经将近14个年头。期间,欧盟还对我国自行车部分零部件(自行车前叉、车轮、车架)进行过反倾销调查,并对海外设厂的自行车组装进一步提高原产地规则要求。欧盟对我国自行车出口设置了重重障碍,我国自行车对欧盟出口无疑是在演绎着一场跨越障碍赛。

  企业出口障碍重重

  2006年12月28日,欧委会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自行车鞍座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最终,5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其中,巨群自行车配件公司与维乐车料公司(两家被认定为关联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0;祥力自行车配件公司、顺德宏力自行车配件公司和世畅自行车配件公司(3家被认定为关联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7.5%;对其余企业一律征收30.9%的反倾销税率。

  为极力保护盟内自行车产业,近14年来,欧盟不断构筑对华反倾销屏障。自1993起,欧盟开始对产自中国的自行车整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 2005年7月更是将反倾销税率提高至48.5%。其间,针对中国自行车出口企业的“化整为零”,欧盟对中国自行车行业的限制进而延伸至零部件。1999 年11月,欧盟立案对我国自行车前叉、车轮、车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0年1月起诉方撤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一些自行车企业纷纷“走出去”,到国外设点办厂、组装整车。但是,简单转移生产基地到国外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自行车产业遭遇的层层限制。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从整车到零部件,直至原产地标准的提高,种种限制措施无疑对我国自行车出口欧盟产生了消极影响,近年来我国每年对欧盟市场出口自行车仅仅200万至300万辆。据统计,2006年1至11月,我国对欧盟出口自行车整车176.6万辆,出口金额为4495万美元;零部件出口金额为 1.08亿美元。

  “作为一种商品贸易,欧盟10余年来连续3次裁定对产自中国的自行车采取反倾销措施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自行车分会秘书长张培生指出。在反倾销措施实施过程中,商会积极组织企业3次参加日落复审,但措施至今仍未解冻。记者了解到,从裁定结果看,欧盟并未认真阅读中国企业提交的材料,并未很好地考虑这些意见,中国自行车出口企业在应诉过程中未得到公正待遇。

  成本低、售价廉的先天特点决定了中国自行车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中国自行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使进口国的自行车产业感到压力和威胁,担忧其出路何在。张培生指出,欧盟的做法是为了保护其盟内产业发展。欧盟更多顾虑的是解除限制后对其自行车产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而没有认真评估解除限制是否真正对其产业造成实际损害。

  产业谋求长远发展

  欧盟自行车的市场规模为每年2500万辆左右。欧盟市场对中国产品有需求,同时中国企业也难以割舍如此之大的市场。多年来,有关各方一直积极努力争取欧盟市场。商会在组织企业参加日落复审的同时,还积极向欧委会做工作,对其介绍中国自行车产业的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增进其对我产业的了解。企业作为主体,更是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市场开拓方式。张培生告诉记者,为打破欧盟的限制,商会积极向商务部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得到有力支持,通过政府层面与欧委会进行交涉。

  随着全球自行车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我国引进外资力度的加大,我国自行车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我国自行车年生产能力达到8000万辆以上,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在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档次等方面大幅提升。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自行车大国”,但并非“自行车强国”。

  由于自行车企业出口以OEM方式生产为主,微薄的利润空间使得企业疲于应付生产,无力加大投入进行自主研发、拓展境外销售渠道。没有自己的销售网络,对市场不敏感,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就永远处于盲目被动的地位。这种单个的企业行为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时,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就受到制约。

  “就目前所处的环境,我国自行车企业不可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而是要精练自身,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逐步创建自主品牌,实现由规模增长型向效益增长型的转变,”张培生强调。“不可否认,OEM加工方式是我国自行车行业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积极积累技术、资金和经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建自有品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却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所必须的。”

  编后语

  近年来,发达国家不仅注重产品质量,而且在环保、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意识越来越强。除遭遇贸易摩擦外,我国自行车出口日益受到各种技术壁垒等不利因素的制约,如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等。记者了解到,不久前欧盟还颁布了4项CEN新自行车安全标准。

  尽管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企业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但是企业要正面应对,不可简单将其看作是对我们出口的限制。一方面,企业应衡量自身是否达到了时代对产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另一方面,在达到新要求和标准的过程中,企业应尽快地提高和完善自身。

  换个角度看,这些挑战也为我国自行车企业在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方面提供了创新动力,更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拓展销售渠道、进而提升行业竞争力带来了转变的机遇。

作者:李宁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