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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支持各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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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日前表示,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
 

  邓海华在7月12日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依法、科学、公开地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在标准的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要求。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卫生部先后取消了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品种,还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以及22种可能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标准。邓海华说:“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渠道是畅通的,也是富有成效的。”
 

  据邓海华介绍,卫生部下一步将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继续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制定、修订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对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进行跟踪评价,及时掌握其实施情况;对需要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及时纳入国家立项计划,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还将加大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追踪研究,及时了解国际食品工作的进展,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作者:吕诺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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