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辖区内电梯使用安全,山东省苍山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在用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苍山县质监局通过四个方面对电梯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证书,确保持证上岗;二是要求电梯具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检验有效期内)和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并置于显著位置;三是要求具备性能良好的事故报警装置、可靠的防夹装置;四是要求电梯维保工作落实到位,具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按周期进行维保,确保电梯安全性能良好。检查过程中,安全监察人员同时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梯使用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截止目前,共检查电梯19台,涉及单位9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对存在问题的,监察人员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