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检验行为,7月7日,上海市长宁区质监局会同长宁区交警支队召开长宁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区内3家安检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和监管工作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市局要求,对区域内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普查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此次普查监管工作从7月持续到9月,分为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普查阶段、督查总结阶段,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监管与执法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检查检验资质、检验能力和检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并规范出具检验报告。会上,质监与交警部门提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安检机构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项目逐一对照,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是认真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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