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凤翔县印发了《凤翔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6月16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分7章,其中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详细划分了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等在发生责任追究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对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时应有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规定。
《办法》的实施,意味着今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该县辖区内行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行为将受到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如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一经查处情况属实,将依照该《办法》进行惩处,为进一步加强该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