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修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3号)的要求,由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起草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寄发给你单位(专家),恳请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表见附表)。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青茵路435号,邮编:130062,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联系人:王大伟
电 话:0431-87901740,传真:0431-879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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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归口单位联系人:陈燕申,电话010-58323212、传真:010-58323213、1390121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