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就一起电动摩披伪造厂名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011年6月24日,当事人就我局作出的(鲁临)质技监罚告字[2011]第011058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出听证要求。7月8日,临沂市质监局公开举行听证,听证会分调查质证、听证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人员首先陈述案情,阐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随后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阐明申请听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第二阶段,调查人员和当事人重点围绕违法产品数量、处罚幅度展开辩论。双方唇枪舌战,据理力争。第三阶段,双方分别作了总结陈述。听证会上,明显看出,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对我局执法的理解不到位,情绪比较激动。
听证会结束后,临沂市质监局祝晓亭副局长和临沂市质监局稽查局秦永升局长和当事人夫妇促膝长谈,耐心解释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违反的法律法规,阐明临沂市质监局的和谐执法理念,消除当事人的隔阂和误会,用真情和事实感化当事人,当事人极为感动。
祝晓亭副局长召集参加听证会的执法人员和参加旁听的执法人员总结本次听证会的经验和不足。大家畅所欲言,一致认为,要想使案件立于不败之地,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就务必要做到证据扎实,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同时,大家也认识到,应该把执法的过程当作普法的过程,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增进与当事人之间的了解。
通过这次听证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得到了强化,同时也认识到,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才能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才能践行和谐执法理念,推动法治质监建设,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