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并明确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园示范创建、主体培育、“三品”认证、监测体系健全、追溯平台构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依法监管等八方面任务。
二是加强标准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注重标准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组织清理地方标准300余项,制定《“十二五”农业标准制(修)订规划》。
三是加强标准示范,促进标准推广。结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高的项目,确定2011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53个,2012年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培育项目30个。
四是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标准水平。重点加强农业新品种质量要求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农产品残留检测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等标准的前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