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食品农产品进出口大省,年进出口货值超过70亿美元,也是两岸交流合作的主要窗口。今年以来,按照全国、全省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检验检疫监管责任,坚持四个结合,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的总体要求,保障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取得实效。
一是部署与督查相结合。按照要求,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方案部署实施后,局领导带队带领督导组,赴分支机构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查,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法规,检查相关部署在一线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了解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宣传与指导相结合。将2011年6月定为“食品安全宣传月”,向加工企业、备案基地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设立食品安全社会宣传点14个,悬挂宣传横幅26条,制作摆放宣传展板29面;组织企业人员600多人次参加福建省食品安全知识竞答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活动15次。同时,现场指导企业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添加剂使用自查自纠,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三是清查与检测相结合。逐家企业、逐个产品实施清查,摸清每种产品的添加剂使用品种、使用量、输往国家或地区,收集相关标准,逐个对照使用品种、使用量是否符合标准。加强过程监测和进出口产品检测,验证企业对添加剂的管理是否到位。累计从6298批次出口食品化妆品中检出17批产品农兽药残留、添加物质超标;从367批进口食品化妆品中检出2批产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从台湾进口食品中检出3个品种含有塑化剂。
四是阶段与长效相结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着力探索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作业指导书》,明确备案程序和要求,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信息验证,督促一线监管人员动态切实掌握每个企业、每个产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从源头防止非法添加行为的发生;强化风险监控,对每个企业出口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综合分析种植养殖源头用药、加工过程控制、国外通报、检测数据分析等因素,制订每个企业、每类产品的检验监管措施,提高及早发现风险的能力;强化风险消除,制订国外通报不合格产品调查程序,由业务部门、稽查部门联合对国外通报不合格产品共同实施调查,针对发现风险隐患,不断完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从根本上防止非法添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