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卫生部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 特此公告。 附件: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