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过期食品怎么办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夏天天热,食品容易变质。自家的东西吃不完坏掉就扔了,商场超市的自制食品卖不完过期了,他们会怎么办?其实不光是商场超市的现场自制食品,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预包装或非预包装食品都有保质期限,都存在过期问题,过期之后这些食品的最终去向,都值得人们关注。一名多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业内人士透露,虽然食品在生产、销售环节被层层把关,但过期食品在回收之后,生产企业会如何处理,很少有人追究。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只是靠企业自己进行无公害处理,但并未强调由谁监管。
 

  看来,对过期食品回收后的处理事实上是存在漏洞的,这就为个别不良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几年前发生的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为了加强对过期食品处理这一环节的监管,各地政府监管部门一直都在探索有效的方法。重庆市质监局曾推出过期食品销毁公示制度,效果就很不错——监管人员在以前记录曝光商品和过期食品销毁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食品从进货验收到日常抽查、最后销毁全过程的照片和销毁执行人和监督人的签名,不仅使销毁流程公开透明,而且成功地解决了销毁过期食品流程没有证人的问题。
 

  像重庆市质监局一样,其他地方也出台了一些针对过期食品的监管措施,在规范商家的市场行为及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安全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毋庸置疑,由于过期食品处理在食品安全领域是一个相对复杂、独特而敏感的问题,即使上述措施能够百分之百发挥作用,也无法保证从根本解决过期食品的所有问题。而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和执行机构限于人力财力,无法做到对所有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监督检测和执法检查,仍然存在许多监管盲点和盲区,而许多相关企业既不具有自我管理的主动性,也缺乏接受政府监管的积极性,一些过期食品仍能在“商业秘密”的幌子下蒙混过关,重新进入生产和流通过程之中,给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其实,过期食品监管难的根源在于成本过高,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也是如此。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环节多,这在客观上与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构成了一个难以克服的矛盾;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把回收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报废处理,这对它们来说损失太大了,而我国目前在政策上对过期食品的处理也要求由生产企业来负责,食品的追溯体系以生产企业为主线,单纯依靠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处理,让它们自我承担损失,在没有补偿机制的前提下,这显然也是一种矛盾,难免出现过期食品改头换面上市或异地销售的情况。
 

  有人说,这还不好管,罚呗!其实,加大处罚力度以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或者大幅增加监管投入,这种思路理论上没错,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这样做既难也不现实,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单方面增加任何一方的成本,都会给社会造成压力。更好的办法应该是,在现有的监管条件下,由监管部门统一指定专业公司专门处理过期及变质食品,并形成市场化的处理机制。这种专门机制如果能够有效运行,则既可以解决政府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又不会增加企业处理过期食品的负担,同时还能充分发挥这些食品的利用价值,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这种过期食品的处理机制在国外已有成功的例子,比如日本在1992年就出现了专门从事食品废弃物处理的公司。虽然建立过期食品专门机制需要一定的投入,而要形成一个有机的产业链则会需要更长的时间,但这一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机制怎么说也值得我们期待。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