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利益。增强认识党的群众利益观,追求群众利益的最大化,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
“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高”,就是要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所有党员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多”,就是坚持把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作为最要紧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该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
群众的整体利益,体现在无数个体利益之中,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弱势群体,以法律制度维护无数个体利益的合法权利。
“远”,就是要坚持人民的长远利益。坚持科学发展观,协调处理发展中的各个矛盾,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求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群众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让”,就是党不能与民争利益,而应该让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党员要支持和帮助群众先富起来,而不能先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谋”,就是党要依靠群众,谋利益。我们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员和组织最广大人民群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形成社会各阶层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党员干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职,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作者单位:杭州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