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通讯成员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正在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合格评定 对提供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的机构的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编号:20068122-T-469)。该项目的任务是将国际标准ISO/IEC 17021:2006《合格评定——对提供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的机构的要求》等同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ISO/IEC 17021:2006取代了ISO/IEC指南62:199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和ISO/IEC指南66:199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为所有类型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能力、一致性和公正性以及提供这些活动的机构的提供了原则与要求。
现将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对提供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的机构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ISO/IEC 17021:2006原文以及意见反馈表提供给你们,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2007年2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的电子文本发送给标准起草组。
联系人:费杨
电 话:010-65994647
电子邮件:
feiy@cnas.org.cn 附件:
1. 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_征求意见稿20070111
2.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ISO/IEC 17021:2006原文
4. 意见反馈表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