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协会孰对孰错暂且不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要禁止各种乱评比,但最近几年不乏有一些中介组织借口“服务行业发展”、“引导消费”,举行名目繁多的评比活动,如“年度品牌”、“消费者满意奖”、“十佳称号”、“最信赖品牌”等。评比名目之繁多令人瞠目,组织者之热情让人咋舌。其中有许多评比,是以服务企业、社会和消费者之名,行收取参评费、测试费、赞助费之实,是名副其实的乱评比。
评比之乱让企业苦不堪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饮水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参加评比就意味着要交各种名目的费用,但如果不积极参与就可能‘落选’,影响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明知是很无聊的评比,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积极参与’。”
评比之乱让消费者迷茫无措。虽然国家工商总局高调发布《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但是,商场、超市所宣传的每种产品几乎都“顶”着耀眼的光环。然而,面对头衔不俗但表现很差的产品,留给消费者的只能是长长的叹息。
评比之乱让社会诚信大打折扣。虽然组织评比者声称不是政府行为,是“自发的市场行为”、“评比活动公正、公开、公平”、“评比不收费、企业是自愿”云云,但由于组织评比者都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来头”,企业不敢得罪,普通消费者也难辨其权威性。时间长了,社会诚信必然会在名目繁多的“乱评比”中迷失。
乱评比之所以如此盛行,其根本原因是组织者在评比过程中,有不菲的灰色收入。近些年来,“贿评”的消息不时地见诸报端。在如此背景下,由评比而产生的协会之争也不绝于耳。协会之争争什么?显然,不是争着为企业服务,不是争着为政府提供信息,不是争着服务消费者,而是争不菲的灰色收入。
眼下,乱评比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名目越来越动人。但不论其存在的理由多么动听,我们都要坚决地予以规范、打击甚至取缔。
协会之争缘何而起(新闻背景)
1月11日,中国质量协会等单位发布了部分白色家电的“比较实验”结果,称这是我国首次对白色家电产品进行大规模的比较试验。结果发布后,1月15日,中国家电协会对中国质量协会的此次评测公开提出质疑,认为,依据相关法律,中国质量协会及其下属机构并不具备抽查的权力,称“这种主观意志的评价,对企业是不公平的,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误导了消费者”。
16日晚,中国质量协会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对诸条质疑逐一驳斥。17日,容声、新飞、美菱、海信等联合起来发布声明,称强烈质疑“2006年全国白色家电产品性能比较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