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后,江西检验检疫局在积极推进检验检疫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同时,将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引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中,对实行分类管理企业的检测能力进行认定,根据检测能力,确定企业的类别,从而消除了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隐患。
针对实际情况,江西检验检疫局按有关要求对各业务处、各分支局近30名考核员及时进行了培训,并制定了企业自检能力认定的考核规范,把出口企业的分类考核与自检能力认定工作结合起来,既规范了工作,又减轻了企业负担。
根据2005年核准结果,江西共有47家出口企业列入一类管理。经过考核,37家企业符合条件,继续保持一类管理资格;5家企业不接受自检能力认定,未保持一类管理资格;2家企业缺乏基本的检测能力,从一类降为三类;3家企业已经关闭,注销了其一类管理资格;同时还有5家出口量较大、质量稳定且自检能力较强的企业上升为一类管理资格。列入二类管理的55家企业中,49家继续符合二类企业条件,6家降类管理;同时根据企业申请,经考核,11家企业上升为二类管理资格,使二类管理的企业数达到60家,实现了规范管理中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