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的嘘声中,一些臭名昭著的霸王条款灰溜溜地退出了市场。当然,它们不会善罢甘休,而是把希望的目光,又寄托在一些鬼鬼祟祟的影子上,也就是本文要说的“小霸王”。
消费者敏锐地发现:虽说大霸王走了,一些小霸王依旧徘徊,它们照样跟消费者逗闷子、耍威风,考验着顾客的智商和耐心。广州消费者张小姐近日饭毕埋单时,不由地对着账单上的3个字发怔——其中有几个菜没有具体价钱,只有“节假日”3个字。这个‘节假日’是多少钱?为什么不在菜单上标出来?更令张小姐气愤的是,结账后,这张消费单当即被酒楼收回,她只能拍照留存。厦门的一位食客反映:在某酒楼用餐后结账,餐厅强制收取30元开瓶费。在他的抗争下,餐厅开出了两张发票,其中一张单纯是开瓶费的费用,但项目说明写的却是“器皿清洁费”——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比起蛮不讲理的大霸王,小霸王的外在形象要软一些,清秀一些,甚至表现得更“人性化”。然而,也就更加“阴险”。从前的那些“霸王条款”明目张胆,处处跟消费者瞪眼耍威风。眼下的小霸王则没有那么傻,它们时而玩起“隐身术”和“变脸术”,纷繁复杂、难以名状。一位深受霸王条款之害的消费者自称“百病成医”,她历数生活处处存在着“小霸王”:电影院“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吃饭时餐馆要收“器皿清洁费”、出门旅游“发生人身意外,旅行社不负责任”,不慎损坏旅馆物品要加倍赔偿等等……
实话实说,他大舅、他二舅都是舅,大霸王、小霸王都是霸王。他们的做派虽有区别,在不同程度上均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让公众感到不安和不爽。然而有人说,要说“霸王”所带来的危害,最大的受害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商家。这么讲不是危言耸听。一项近期调查显示,当今的消费者对“霸王条款”越来越敏感,六成的被调查者反映,由于合同由经营者制定并提供,自己虽然心里清楚、不愿意,但因个人力量太薄弱,往往只能被迫接受。而且,有时他们面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规定”或“条款”,无法判断究竟应该算霸王呢?还是正当规定?更多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发生纠纷,一些商家会故意拖延时间,相互推诿,这本身就是一种“小霸王”行为。引人注目的是,当感觉受到“霸王条款”的欺凌,消费者会不约而同地采取对策:从此拒绝光临这家商场,也就是传说中的“罢买”。所有老总都晓得“罢买”的厉害。一人向隅,举座不欢。一人罢买,至少要影响10位消费者。这是多么可怕的景象!
那么,如何有效治理“小霸王”?消费者希望通过相应法律法规,增加商家“霸王条款”的违法成本,并及时予以点名曝光。平时,人们最佩服那些敢于向“霸王条款”说不的人。公益律师郝劲松经过与铁道部打官司,终结了中国火车上吃饭不开发票的历史。一位旅客与酒店打官司,要求确认“12时退房,否则加收半天房费”是霸王条款,虽然败诉,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随后删去了该规定。并建议行业自律。有识之士称:对付那些似是而非的“霸王条款”,最好能拥有一双穿透乌云的眼睛,一副敢于争辩的胆识,一份执拗向上的精神,以及一颗爱己及人的公益之心。总而言之,现在推崇的是“阳光市场”,既然“霸王”不分大小,那就经常拿出来晒一晒,辩一辩,打一打。当各式“霸王”最终全部蒸发,我们的市场才会呈现出祥和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