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新疆、宁夏、甘肃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78家企业的78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5%。
经检验,卫生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全部合格。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感官品质不合格,主要是有异香、异味和酒体寡淡,不具备葡萄酒的典型性。抽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产品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的酒精度为7.9(vol),低于规定值11.0~24.0(vol)的要求。
葡萄酒属于发酵酒,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不得添加合成色素(苋菜红)。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和合成色素苋菜红。葡萄酒中添加甜味剂,会影响酒的真实属性,降低葡萄酒的品质。
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王朝解百纳干红葡萄酒 王朝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 张裕
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
龙徽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龙徽
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威龙干红葡萄酒 威龙
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青州市华威酒业有限公司
莎当妮高级葡萄酒 高祥
通化市长白山酒业有限公司
贵族红精品红葡萄酒 永结老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