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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三个确定建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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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质监局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黑龙江省质监局和地方政府报送本地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鸡西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拓宽思路,通过“三个确定”,建立了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一是确定例会时间。于每个季度末月月初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质量分析例会。由主管副局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科内专职报送员参加,研究本季度内市内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是确定专职报送员。要求各县(市)局、各相关科室设立一名深入了解业务工作、具有良好文字处理能力的专职报送员。并于每个季度准时上报经过主管副局长签字的质量分析内容。

  三是确定上报形式。要求各县(市)局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采用月报、季报的方式。产品质量月分析报告每月底前、产品质量分析季报告每季度末月9日前上报鸡西市质监局,同时上报当地政府。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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