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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汽车行业的3项新政策将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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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汽车运输成本增加

  7月1日将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于汽车运输将会有着不小的影响。

  根据该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该条例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限制超载的条例。

  新的《条例》中对超载超限的规定并没有改动,还是按照之前的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标准。以国内最多的6轴车为例,就是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55吨。普通挂车总长不超过16.5米,挂车长度13米,高度4米,宽度2.5米。对于封闭厢式车,总长限制为18.1米,挂车总长14.6米,高度4.2米,宽度2.55米。

  记者观察:新的规定影响最大的还是用户,尤其是轿运车,按照规定,合规的长度装载商品轿车的车辆,最多只能装六辆车。但是,目前国内轿车物流行业运输车辆约有4万台,长度都不统一,装载量最少也有八台,多的可以到21台,主流车型为10台至14台,平均长度约22米。

  影响:一位汽车厂家人士测算,按照运输路途3000公里计算,目前每台主流中级车的运输成本在7月1日之后将达到5000元钱。对于那些价格已触底的微型车比如面包车、微型轿车等而言,估计每台车也要增加运费几百元钱。很明显,这部分新增的费用将给车企带来较大的压力。

  酒驾新国标:血液检测须出报告

  饮酒后驾车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危险因素,尤其是醉驾入刑后,人们对于醉驾检测更加关注。已经于今年1月4日修订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新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和检验方法。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为20mg/L~80mg/L,醉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为80mg/L及以上。

  记者观察:对比新旧两个标准,记者发现新标准增加了一些细节规定,新标准要求在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对检验结果应该出具书面报告。同时,增加了唾液酒精试纸条检测内容,规定如果不具备呼气或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其中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是新增加的检测方法。

  影响:“醉驾入刑”后,更为严格的检测标准,将更能保证检测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国Ⅳ排放标准:国Ⅲ车正式退市

  从7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Ⅳ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这意味着目前车市中所有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必须在7月1日前上完牌照。

  早在今年年初,环保部就在《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中表明了全面实施国Ⅳ标准的日期,并表示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对于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

  记者观察: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基本上已经清库完毕,只有少数没有清库完毕的车辆也已被汽车经销商上完牌照,正在带牌销售中。一些车商正在对客户通过电话和短信平台做最后的告知,力保已购车客户及时办理上牌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提醒:购买“国Ⅲ标准”车的消费者,一定要在6月30日之前办理上牌手续。之前已购车却未上牌的车主,也需要注意查询一下自己车辆所达到的排放标准,以免因为排放未达标造成车辆无法上牌。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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