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工商局与特种设备协会联合制定了《珠海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统一规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及义务,促进提高电梯维保质量,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标准、费用等,进一步细化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详细规定维保单位事故处理有关事项,要求维保单位接到故障通知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接下来,珠海市质监局将在全市推广该《合同》示范文本,工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合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