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于近日组织召开了2011年大理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会。全州有18家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5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综合检验检测机构、4家气瓶检验机构,以及大理州市质监局、开发区质监局、旅游度假区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大理州质监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年审)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2011年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布置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对开展气瓶、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气瓶检验站等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会议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各参会企业与大理州质监局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承诺书。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特种设备事故偶有发生,潜在安全隐患仍然很大,应引起各企业高度重视。同时强调,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关键还是靠企业本身,只有企业安全意识提高了,主动履行安全义务,特种设备安全才正真有保障。要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主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范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和使用行为;三是公开特种设备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通过召开这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各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强化措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提供了具体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