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埃塞俄比亚贸工部宣布,根据中国和埃塞俄比亚两国政府签署的中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协议,自2007年元月起,进口商凡从中国或通过第三国进口中国制造的产品,信用证中必须注明提供产品序列号和质量标准证书。
然而,近来,吴江检验检疫局多次接受了关于出口至埃塞俄比亚相关事宜的咨询,特别是一些原来生产非法检商品的企业对新的规定不了解,给产品通关带来了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自2006年10月1日起,中国将对出口埃塞俄比亚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范围主要是出口货物的批次价值在2000美元以上的贸易性质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价格审核,监督装载和装箱等。检验标准根据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的法律和/或贸易合同确定。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货物至埃塞俄比亚的中国企业,在与埃塞俄比亚客商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要做好与埃塞俄比亚客商的沟通,了解进口国的相关要求以及产品的质量要求,并按照进口国产品质量要求采购原辅材料,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同时,装运前检验范围不仅覆盖法定检验商品,也包括非法定检验商品。企业对埃塞俄比亚出口货物,需提前到检验检疫部门申报装运前检验,提前了解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和检验鉴定工作程序,合理安排生产,以免延误货物进出口通关。
近日,经吴江检验检疫局实施装运前检验合格,某公司货值23800美元化纤面料顺利出口至埃塞俄比亚,这是吴江检验检疫局首次对出口至埃塞俄比亚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