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木标委)于1984年8月成立。1985年4月成立基础、原木、锯材三个分委会。后于1990年12月木标委和三个分委会同时换届改选,成立第二届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委会。2005年11月,木标委及其基础分会换届改选,成立了第三届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基础分委会。2006年1月,原木、锯材两个分委会合并,新成立原木锯材分委会。
组织机构
委员50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木标委下设秘书处。根据本专业归口工作范围,木标委下设基础标准、原木锯材标准、结构用木材标准、以及其他必要的分技术委员会。
挂靠单位
木标委挂靠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秘书处也设在该所。
上级主管部门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国家林业局领导,从事全国木材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全国木材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专业范围
原木、锯材、防护处理木材、结构用木材、木制半成品、木材基础(含木材解剖、物理力学性质、化学性质、防护和木材检验等方面的实验方法和术语等基础标准)等。
工作任务
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研究工作,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解释工作,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8技术委员会的对口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
设单位委员和通讯员
在本专业有关企、事业单位中,技术力量较强、标准化工作较突出的单位提出申请作为单位委员,并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为代表,参加木标委组织的各项标准化活动。
为扩大本专业标准实施效果,及时反馈标准执行中的问题,交流木材标准化活动和监督检验工作经验,互通情报信息,木标委设通讯员。通讯员由本专业标准、检验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生产、加工、经销、使用单位第一线人员为主体组成,单位推荐,木标委审核后颁发聘书。
单位委员和通讯员限额按合理覆盖面和本专业标准化活动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位委员和通讯员的具体对象、条件、权利、义务、申请和认定手续,任期以及交纳信息、资料费办法均按木标委设立单位委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秘书处电话及传真:010-62889404 Email: mcbz@caf.ac.cn
联系地址:北京颐和园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100091)
户名: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帐号:11050101040034675 银行:农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