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启动会暨大纲评审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主持。参会人员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主管部门,规范的主、参编单位。会议对编制大纲进行了评审。会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和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主编部门的同志对规范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编制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的内容能够指导和规范实际工程建设,并要求各主、参编单位同力协作,按时保质完成国标的编制工作。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代表和各编制单位就国标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章节目录、各单位分工、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经共同商议讨论,最终确定了标准编写大纲并对以下内容达成共识:
一、相关问题的确定
1、关于本规范内容、章节的调整:
1)在光纤选型内容中应列出光缆类型及要考虑因素。
2)建议跨境海底光缆项目采用Q值规范性能的方式并放入条文说明部分。
3)路由选择原则要考虑我国沿海小型岛屿海缆的建设要求。
4)建议增加海洋路由调查要求。
5)建议在海底光缆登陆站的选择中增加附属设施的设计要求。
2、鉴于石油、电力部门采用的海底光缆为复合缆,与通信用海底光缆类型相异,编制单位一致认为本次调研的重点应为运营商、海运以及军队通信部门;同时为进一步了解海缆出厂检验、检测的技术指标,各编制单位建议增加对国内可提供海底光缆的厂家进行调研。
二、 明确后续工作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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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20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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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工作,成立项目组,确定编制人员,启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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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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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参编单位完成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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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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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编制单位完成各章节初稿编制,并汇总至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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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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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内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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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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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汇总、完成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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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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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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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2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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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征求意见,修改,完成送审稿、送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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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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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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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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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标准报批稿、报批文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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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研对象
1、调研中国标准化协会(CCSA),了解相关标准的编制情况;
2、调研相关的建设方,如电信、海运、军队等相关部门;
3、调研相关的设计方,如电信、海运、军队等的规划设计企业;
4、调研相关的施工方,如电信、海运、军队等的施工企业;
5、调研相关线路光缆以及海缆设备的制造商。
四、近期工作要求及安排
1、本规范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
2、落实调研计划和编制分工。
此次会议广泛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取得了预想的成果,为今后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