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推动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市徐汇区质监局近日在去年开展了节能减排产品专项执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了这项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徐汇区质监局重点围绕7批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23项产品,先后对易初莲花、苏宁电器等大卖场(超市)销售的平板电视、微波炉、电磁灶、燃气热水器、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洗衣机、等十余个品种1000余件家用电器产品能效标识的标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大多数能效标识较齐全。但也有少数产品存在漏标能效标识或效标识书写不规范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徐汇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指出,责令改正。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还对企业的有关人员,现场宣传了节约能源法、能效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受检企业表示积极整改,认真落实国家能源政策,做到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