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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有“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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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少数基层党员对创先争优活动在认识上、思路上、推进上还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影响了活动整体效果。笔者认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六要六不要”:
 

  要“围绕中心”,不要“各唱各调”。离开中心工作搞活动,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党员干部不会赞成,群众也不会响应,活动也就没有生命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到一个单位,就要体现在保证中心任务的完成上。
 

  要“激情争创”,不要“心理疲劳”。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活动四个阶段的重要活动,还需要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单位和自身的实际来丰富活动的内容。因此,要及时对广大党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消除厌倦情绪和松懈心理。
 

  要“全员参与”,不要“孤军奋战”。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如果活动只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而不能带动起所在单位和群众创先进、争优秀,就容易陷入党内的自我循环,从而与群众相脱离。
 

  要“有机衔接”,不要“另起炉灶”。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是党内集中教育和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有机衔接。创先争优非从今日始,更不是抛开以往的争创活动“另起炉灶”,而应通过整合、提升、深化和创新,把成功的做法更好地坚持下去。
 

  要“突破创新”,不要“习惯动作”。要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不断探索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载体,激发党员干部的内在动力和参与热情,使创先争优成为推进党建工作的“永动机”,党员干部岗位成才的“加速器”。
 

  要“常抓不懈”,不要“短期行为”。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创先争优活动永远都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应该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开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
 

  (作者单位:东营检验检疫局)

作者:于爱琴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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