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批准发布四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分别为: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5月10日批准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编号为DGJ32/TJ120-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5月12日批准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编号为DGJ32/J121-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4、3.2.10、3.3.4、3.3.5、3.3.9.1、6.2.4.1、6.2.6、6.3.4、6.3.7.1、8.0.1、8.0.9、8.0.11、8.0.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5月24日批准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5月24日批准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编号为DGJ32/J123-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2、6.1.3、6.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4.1.3、5.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以上规范、规程、标准均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