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理事长朱思旭向全省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坚决拥护国家食品安全的法规,信守有关质量安全安主体承诺。
朱思旭表示,广东省酒类生产企业绝大部分是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的会员,也是广东省酒类生产企业的主体和精英。2010年,这些企业为全国酒类行业做出了重大贡献。2010年广东酒类生产总量达480万千升,位列全国第三名。尤其是啤酒行业,是我国同行业的领军团队。广东在食用酒精、白酒生产方面,是我国的重要省份。
朱思旭列举了近年来广东酒类行业存在的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他说,首先,广东省客观上存在着一些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每年政府有关部门打击的假冒伪劣商品都有5000多万元的货值。其次,广东个别企业存在添加剂添加过量,甚至是非法添加食用添加剂的问题。比如有些葡萄酒添加了色素、单宁、酒精;有些白酒为了使口感更好,添加了乙酸乙酯、β—苯乙醇等;还有个别果露酒添加防腐剂、食用色素等,因此,各部门要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第三,酒企业在市场上常遇到一些知识产权问题。广东省的优秀酒类生产企业,也面临着被一些企业仿冒的问题,比如仿照他们的包装、仿照他们的商标生产产品。
朱思旭指出,以上问题影响了整个广东省的市场经济秩序。“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他指出,仅靠大家合法经营,以道德的力量做好广东省的酒类产品是不够的,目前还不能构成影响整个市场的主流力量,必须要有一些国家的法律力量来约束和控制,打击这些非法行为。为此,朱思旭代表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向全省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
第一,广东省酒类企业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生产,持证生产,合法经营。
第二,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酒类标准。无论是黄酒、白酒、果露酒、啤酒还是洋酒,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来生产。严禁非法添加食用添加剂,严禁过量使用添加剂。
第三,全面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倡议企业开展CIT、HACCP、ISO等方面的认证,通过加强过程管理来提高产品质量。
第四,提高产品出厂的检测监管能力。产品出厂之前都要经过自己的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检测,同时建议个别没有检测能力的企业,要把产品移交给国家合法的检测部门来进行检验,自觉接受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五,坚决贯彻酒类产品的追究溯源制度。确保产品从出厂开始,一直到流通、到消费者的手里,都要做到有证可查,可以溯源。
第六,已被授予广东省酒类放心工程生产基地的21家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广东省整个酒类行业带来积极影响和起到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