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包头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今年5月在检验某医院从日本CHEST公司进口的1台肺功能检测设备时,发现产品型号与合同约定的不符。该局随即查封了这套设备。经查实,日本CHEST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这家医院交付型号为CHESTAC-8800-D的肺功能检测设备,而实际交付的是一台型号为CHESTAC-33的产品。
近年来,根据《商检法》及《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包头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辖区进口医疗设备的检验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口医疗设备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