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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着力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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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连锁餐饮企业的发展,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应运而生,食品企业打通上下游,带来食品监管的新课题: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如何实现“无缝监管”?6月10日,记者随上海市质监局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执法人员进行采访后发现,食品安全跨部门监管中过去存在的一些边际和空白正逐渐被覆盖,食品安全“无缝监管”正在“破题”。
 

  记者随上海市质监人员来到该市普陀区同普路1343弄的上海丰收日食品有限公司,仔细检查了从原材料进货、添加剂管理和生产加工、产品检验整个过程。丰收日集团副总经理韩晋骞介绍说:“丰收日”旗下有丰收日五行餐厅、点沁休闲餐厅、云餐厅等系列餐厅。目前,丰收日食品公司为集团20家餐厅配送60多种半成品菜肴和点心,同时生产红烧肉、糟凤爪、豆干等熟制品进超市销售。
 

  在祁连山南路的上海新语面包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主要为全市30家“面包新语”门店实行配送。配送产品中,蛋糕类和吐司类产品都是成品,而丹麦面团和普通面团配送至门店后,由门店现烤加工后销售。
 

  “连锁餐饮企业、面包烘焙企业建立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已成为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的发展趋势。”普陀区质监局食品科有关人士介绍说,对企业而言,这样有利于节约成本,实现统一管理;但从监管来说,由于生产和餐饮分别由质监部门和食药监部门监管,如何确保全过程不留空白成了监管新课题。质监人员表示,餐饮连锁企业实现工厂化生产、配送后,更有利于食品监管。譬如,两家生产加工中心都设立了专门的食品添加剂储藏室,有专人保管,取用需要申报和记录,制作菜肴、面包都有规范的配料和流程,监管起来更加“给力”。
 

  那么,食品加工配送中心的食品如何实现“无缝监管”呢?普陀区质监局副局长高斌介绍,以面包烘焙产品为例,质监部门负责监管加工中心生产的所有产品,即使是送往各销售门店的半成品面团,也有各自的出厂质量标准。产品出厂后进入相关渠道,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由食药监部门负责。同样,餐饮企业加工配送中心生产的菜肴等食品,前后端分别由质监和食药监“各司其职”,不留监管空白。
 

  事实上,上海市近期正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解决跨部门监管的边际和空白。日前,上海市政府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厘清了涉及食用农产品、生猪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专业储存与运输企业等10个涉及多环节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责,为该市食品安全实现“无缝监管”提供了保障。
 

  食用农产品涉及诸多环节,如何界定职责?《意见》明确,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分拣、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的活动,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农产品的行为,监管由农户分散生产豆芽的行为;质监部门负责监管工业化的豆芽生产行为;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本市商场、超市等销售企业、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行为。
 

  如何监管“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意见》规定,由质监部门监管“食品加工配送中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中央厨房”。
 

  作为强有力的法规保障,《意见》还明确,如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研究、协调、裁决,避免因为理不清监管职责而出现盲区。

作者:薛慧卿 霍一夫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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