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等19个省、直辖市334家企业生产的33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要求,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安全、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此次抽查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金属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为≤200g/L,经检验,大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低于50g/L。同时,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4种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也大大低于标准规定的限量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游离甲醛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游离甲醛的限量值为≤0.1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游离甲醛不合格,其中有的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为0.4g/kg,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