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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启动“清新居室”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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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启动“清新居室”百日行动
 

  6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在山东聊城举行“清新居室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山东省和聊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建材生产企业代表现场宣读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有关领导向清新居室打假小分队授旗。
 

  “清新居室”行动是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装饰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开展的,旨在解决木家具、胶粘剂、乳胶漆、木器漆、人造板、木地板、石膏板、防火板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毒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保障质量安全,顺应百姓诉求,维护百姓健康。
 

  此次行动,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部署开展的。行动时间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把“清新居室”行动作为执法打假贴近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抓手,常抓不懈。
 

  在启动仪式上,质检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百日行动”中,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对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单位,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即严厉查处装饰装修材料中无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作者:杜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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