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惠安县质监局在惠安县和台商投资区范围内开展对验配眼镜企业(商店)必备生产条件和验配质量“两查”工作:一、加强配装眼镜的定期抽检。依据《配装眼镜》执行标准,共抽检配装眼镜41副。二、严格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对验配眼镜企业(商店)有无提交年度企业自查报告、有无办理相关许可证、配镜仪器是否检定开展执法稽查,共立案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