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认识,理清思路,部署和推动“十二五”期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6月13日,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渔政机构、质检机构代表约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十一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和客观评价,对当前质量安全形势、问题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农业部牛盾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牛盾副部长认为,“十一五”期间,在内外部环境十分复杂的情况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向好,2010年产地抽检合格率达到97.9%,困扰行业多年的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非法使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十一五”我国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水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2010年出口额达到138亿美元。总体看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质量安全逐渐被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安排、统筹部署;监管机构、支撑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健康养殖稳步推进,随机抽检、结果会商公开、黑名单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检打联动有效推进,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牛盾副部长指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农业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虽然总体稳定向好,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有的问题还十分严峻,和中央的要求相比,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快速提高以后进入徘徊期,药残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地区、个别品种和环节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仍时有检出。他认为,造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主要是个别地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产业门槛低、单位分布散、生产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科技支撑能力不强,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滞后,现场执法亟需的流动与快速检测设备严重匮乏;基础条件仍然落后,监管体系能力不足,特别是基层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十分薄弱,呈现出上面有部署,下面难落实的尴尬局面。
牛盾副部长强调,目前渔业发展面临第二次产业发展飞跃,重要标志就是不但要有得吃,还要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这次转变起点更高、难度更大。但这是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延伸基层监管网络,切实强化保障支撑,推进生产者诚信体系、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推动“十二五”期末水产品质量安全步入科学监管轨道,努力确保质量安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
牛盾副部长进一步指出,“十二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要继续以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为抓手,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推进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积极支持水产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行业自律能力;下大力气强化养殖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二是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广覆盖监管网络,消除死角盲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尽快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基层薄弱与缺失的问题,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检打联动。对违法行为要动真格,该罚款的坚决重罚,该查封的就必须查封,该无害化处理的就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屡教不改的,该向司法机关移交的坚决移交,决不手软。要确保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四是要加强制度创新。继续完善产地水产品抽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考核评价制度。五是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争取在标准化生产推进、贝类生产区域划型、执法手段改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础科研投入、基层监管网络延伸、专业合作组织培育、生产者责任落实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进展。六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要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围绕违禁药物和禁用抗生素等快检筛查技术,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的研发,重点药物在重点养殖品种体内的代谢规律研究,健康养殖规范制定等为重点,开展基础科研技术攻关;推动市场准入等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农业部渔业渔业局赵兴武局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北京市农业局、湖北省水产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进行了交流发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畜牧业司、兽医局派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