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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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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1〕18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粮食行业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宣传周主题,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按照紧紧围绕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周主题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围绕2011年粮食质量安全工作重点,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二、积极参与本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各地粮食部门要按照地方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本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可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举办粮食质量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认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四进”活动。以“四进”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一是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粮油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帮助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的理念。二是组织粮食科研院所院校和检验机构为粮油加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三是通过向农户发放新型储粮装具、防虫药剂、科学储粮技术手册、宣传资料,以及入户技术指导和组织知识培训等,帮助农民学习和掌握科学储粮技术,推广新型储粮装具,减少农户粮食产后储存损失,帮助农民减损增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要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国家粮食局将把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列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将宣传工作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监管活动之中,注重探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的有效形式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动员,广泛参与。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消费者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粮食质量安全、共同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的良好氛围。

  请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情况于2011年7月5日前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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