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心有关负责人说,12月正值岁末年终,各行业都纷纷评选出本年度的最佳品牌、消费者满意奖、十佳称号等,因此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涉嫌违法广告在各大媒体频频出现,如广告中宣传某家具城是“北京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某保健食品被评为“消费者十大满意品牌”等。而根据相关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因此,任何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广告均不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