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夏季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夏季来临,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也不断滋生,食品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现象也极易发生。山东省陵县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夏季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据了解,细菌性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发生在气候潮热的夏季。这是因为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细菌繁殖快,大量细菌在被污染的食物中急剧繁殖,产生大量毒素。另外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人们食用了被污染的食物后会出现中毒现象,最常见的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
 

  为预防食物中毒,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挑选食品,要选择新鲜、无变质的。
 

  水果、蔬菜在食用前应充分清洗和浸泡。
 

  煮食用的器皿、刀具、抹布、砧板需保持清洁干净,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器具应分开使用。
 

  冷饮应存放于阴凉处,要注意避光保存,开启后不宜久放,要即开即饮。
 

  冰箱内的剩饭、剩菜常温下保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隔顿凉拌菜切勿食用。
 

  婴幼儿食品食用前先检查有无浑浊、沉淀、杂质及变形等异常情况。
 

  在外面吃饭,尽量不要到无证饮食场所。另外,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停止食用认为可疑的食物,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并到就近的医院治疗。

作者:郭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