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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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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和全市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现场会精神,增强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提升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6月8日,聊城市质监局召开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侯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山东省质监局食品处处长周建昌出席会议,聊城市质监局局长孟祥京主持会议,聊城市卫生局副局长郑修德、聊城市药监局于副局长永辉、聊城市质监局副局长高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质监局局长、分管局长、食品科科长,聊城市质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全市肉制品、含乳食品、糕点和饮用水等156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食品安全警示片;5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报告了履责情况,企业所在辖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点评;全市食品企业代表作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会前,与会企业法人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在讲话中对聊城市食品监管工作和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实施情况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此次履责报告会做法扎实、不走形式,企业履责报告认真,监管部门点评真实、到位,效果明显、显著。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形势;食品生产企业要守诚信、有良知,严格依法、守法生产,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质监部门要坚持和讲原则、敢于监管,要分得清大爱和小爱,区别出真爱与真害,严格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食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一个人,需要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共同维护。他强调,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是要让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119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是要进一步检查监管工作的认真重视程度,企业履责报告人要做到“真、实、细”,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敢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阳光发展、健康发展;各级质监部门对履责企业的点评要真实、客观,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问题的整改力度,使履责不走形式,收到实效。

  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侯军在讲话中要求,要坚持把食品质量工作作为良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食品作为基本道德底线。要全面把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安全控制,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履行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真实全面地向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法律责任、实施质量管理的情况,把食品产业做成阳光产业。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的管理和检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抓好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切实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质量违法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企业质量安全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格等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质量检验能力建设,加快鲁西质检中心建设进度,加大食品检验装备设施投入,加强食品检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实验室体系运行,切实提高全市食品检验技术机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要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举报质量违法行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社会普及,引导科学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作者:佚名 来源: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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