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丰顺县气瓶充装单位的管理,广东省丰顺县质监局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加强气瓶充装监管工作,确保气瓶充装、使用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下发文件等方式,向4家气瓶充装单位宣贯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并提出了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二是同4家充装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明确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应履行的职责。三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充装站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含量是否超标,充装超期未检、改装、报废、非自有气瓶等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