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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2007年公务员英语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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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揭晓,按照人事部关于面试资格的有关规定,我委共确定15名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对2007年我委招录公务员英语笔试和面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形式
  本次考试包括英语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考察。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英语笔试定于2007年1月24日下午2:00-4:00进行,地点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赛福特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电话总机:84275588)。
  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定于1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行,地点同上。

  三、考试注意事项
  英语笔试考试时,考生应于当天下午1:40之前到达考场,2:30之后未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截至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生考试完毕后请自动离开考试现场。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2)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3)报名登记表
  (4)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报名推荐表和登记表请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人事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要求及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2007年1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参加考试,并将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发送至我委人事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委人事处邮箱:zhangm@sac.gov.cn;确认电话:82261650、82260667。
英语笔试及面试安排如有变化,将在本网站及时公布,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考场交通图


国家标准委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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