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对辖区内全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了证后监管工作,严抓现场检查、监督检验、检验检测等后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昌邑市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20余家,该局集中主要力量,首先对16家溴素获证企业进行了一次集中监督检查,严查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化验设备不齐全、化验设备和在用计量器具未检定或超周期使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局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以确保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
一是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这次集中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获证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及时将企业基本信息、获证情况、年度审查、监督检查以及后续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都纳入企业质量档案,准确掌握获证企业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状况,实现动态监管。
二是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按照审查细则对人员、设备、生产、管理等运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开展自我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提交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审查企业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企业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是否自查全面,是否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年度审查工作。以年度审查为契机,切实为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开展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定,规范产品标签,为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严格功能车间的正确使用,帮助企业开展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是全面落实获证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年度审查、日常巡查等契机,向全部获证企业发放《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并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督促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自觉保持必备生产条件,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