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山东省胶南市质监局组织全市17家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了企业法人代表履责报告会。胶南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顺义同志、副局长张功斌同志、稽查队队长安振江同志、食品科科长安茂诚同志和17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警示教育片,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深受震撼。接着,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调味料分公司和青岛筑地水产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代表进行履职报告,详细介绍了企业在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做法和情况,以及在企业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张局长和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对企业的履责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中肯的点评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可。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代表与会企业宣读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科将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传达了国家、省、市局关于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我局实行“全员监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点要求。会议最后,丁顺义局长结合身边的食品安全事件,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告诫,强调“食品安全是你我共同的责任,食品安全是你我共同的心愿”。
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是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企业自查自纠、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重要形式。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真正把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监管与服务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