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质监局将具有十堰山地农业特色的《有机食品 竹溪贡米栽培技术规程》和《有机食品竹溪贡米加工技术规程》两项标准批准为十堰市地方标准,并从6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由十堰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竹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竹溪县益友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起草制定。
标准起草单位根据有机食品认证的要求,结合竹溪贡米产地的实际生产情况,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对竹溪贡米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加工工艺和质量追溯等做了细致的规定。在5月27日市质监局召开了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上,来自市农学会、市农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仔细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两项标准的各项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相一致;其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是在有关国标和行标的基础上,结合有机食品竹溪贡米生产实践,进行多点试验并检验,已达到栽培和加工所规定的相关要求,认为标准依据充分、数据可靠、实用性强。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地指导有机食品竹溪贡米栽培和加工,有利于竹溪贡米产业的健康发展。
竹溪贡米是我国四大贡米之一,2010年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竹溪县贡米生产基地是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项目,贡米产业是竹溪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竹溪贡米以产地环境优良、种植技术成熟、文化底蕴深厚、产品信誉度高而闻名。竹溪县已将贡米产业的发展列入"十二五"规划,着力打造有机食品竹溪贡米特色品牌。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提高竹溪贡米品质、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国家级示范区项目建设都将起着积极的作用,为推动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市场化进程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