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由山西省晋城市起草的《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是继煤层气、车用压缩煤层气两个山西省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后,晋城市再次填补了我国煤层气标准的空白。
晋城市煤层气资源丰富,储量达到6.85万亿立方米,占山西省全省的70%、全国的31.46%。晋城将煤层气作为能源开发至今已近10年。目前晋城市每年可抽采30亿立方米煤层气,初步形成煤层气地面抽采、液化、管道集输、瓦斯发电等产业体系。
虽说晋城市对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商业化和市场化走在了全国最前列,但煤层气等新型产业标准依然相对滞后,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建立相关标准化体系提供了强有力政策支持。晋城市质监局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煤层气标准制定工作,这次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就规定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识与储存等,将规范和引导整个车用压缩煤层气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以及煤层气、车用压缩煤层气这两个山西省地方标准都是由晋城市起草的。2007年,由晋城市质监局提出,山西沁水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主要起草的《煤层气》和《车用压缩煤层气》两个山西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填补了我国煤层气标准的空白。2008年,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层气工作组落户晋城,主要负责煤层气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2009年,晋煤集团和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导则》、《车用压缩煤层气》和《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3个国家标准。今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GB/T 26127-2010《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