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双辽市质监局组织辖区内40余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参加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会上,双辽市质监局向与会单位发放了督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简要。监督科负责人结合当前质监工作实际,向参会人员解读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款。并针对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条款的适用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要求,着重宣讲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并对食品生产建立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和食品添加物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食品生产记录,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等在内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并实现可追溯。
本次会议使生产企业充分的认识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提高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