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艘巴拿马籍油轮停靠在张家港码头,船上装有约6053吨脱胶菜籽原油和1360吨精炼亚麻油,货值约552.7万美元。脱胶菜籽原油和精炼亚麻油属于法定检验项目,笔者第一时间进行登轮重量鉴定。
在重量鉴定过程中,笔者发现,船上使用的UTI测量温度与罐区使用的电子温度计测量温度相差5~6度。以船方UTI所测温度计算,计算最后结果为脱胶菜籽原油6076.337吨、精炼亚麻油1352.702吨;以罐区电子密度计所测温度计算,最后结果为脱胶菜籽原油6097.813吨、精炼亚麻油1358.112吨;两者相差分别为21.476吨和5.410吨,货值共3.2万美元。
一般来说,在进行船舱重量鉴定时,船方所提供温度计存在以下几个不利因素:
1.各个船舶所提供的温度计各异,有些船方提供温度计较老,或者每个舱都放一个温度计,很难保证每个温度计都准确。
2.测量点不符合《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液体产品静态计重》规定要求。一般来说舱内液深都在十米以上,船方通常测量一个或者两个点,特别是直接读数的图表,不符合规定三个点的要求。
3.容易给不诚信的船方钻空子。有个别不诚信的船方,一旦遇到装货港短装或者在其它卸货港卸货时货物分割不当,会在温度计上做手脚,采用偏低温度计使其与提单数相符。作为罐区来说,通常使用电子温度计,能精确到0.1度,误差较小,而且罐区作为固定点,容易管理等。鉴于上面几个因素,通常采用罐区温度计为多。
到底哪个温度为准呢?笔者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罐区、船方的温度计与已计量的电子温度计进行了比较,结果罐区温度计所测温度与真实温度相比偏低5.7度。原来罐区计量人员一时疏忽,未发现该温度计已经电力不足,从而导致了温度的偏差,换上新的电池以后,正确无误。一点的小疏忽,差点导致了罐区近20多万的损失。即使以岸罐数据出证,也会造成莫名其妙的巨大船罐差异,而且由于油已经卸出,数据无法追溯复查,无法解释。真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此事也给我们一些启示,首先鉴定人员不但要熟悉各个业务规范,而且要需本着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进行鉴定,不能以老思想、老态度去办事;其次要加强罐区管理,包括以下几点:
1.加强对罐区制度规范的管理,使其有章可循,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制度可以上表上墙,例如计量人员的管理,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等。
2.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包括计量人员对器具的使用,计量的操作要点等,其中包括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和每年定期的岗位培训,培训期间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计量人员不适合单独进行计量活动。
3.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管理,罐区计量器具是作为重量鉴定的重要依据,需特别对待。以电子温度计为例,由于罐区电子温度计使用频率高,而电子温度计较为敏感,所以普通的电子温度计使用寿命只有1~3个月,而其国家规定的计量周期为1年;鉴于此类情况较为特殊,可建议罐区使用已经计量的水银温度计或者电子温度计专门定期从事校正对比,并作相应记录,防止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4.对不同的动植物油脂罐区进行分类管理,这样可以约束和促进罐区自身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