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据气象部门预计,近日本市气温将明显上升,最高温度将超过30℃。这样的气象条件非常适宜细菌的生长繁殖,如在食品制作、储存方面不注意温度和时间的控制,极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为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要求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落实各项措施,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

  一、加热制作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并缩短从制作完成至食用的时间间隔(室温下不超过2小时)。

  二、饭菜不能当餐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并在下一餐食用前回烧,尤其要注意应做到加热彻底。

  三、制作各类冷菜(包括生拌果蔬、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时,要特别注意操作卫生,生拌菜原料、工具、盛器和双手应彻底清洗消毒。

  四、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冰箱的冷藏温度应确保在10℃以下,最好在5℃以下。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