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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质量提升“免费服务”质量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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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各大商场、卖场开始纷纷打折,尤其是家电、手机、建材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许多商家都打出了免费安装、免费清洗、免费维修等服务升级模式来吸引顾客。但经走访调查中发现,对服务的不满意,仍是消费者烦恼的事。当商品有质量问题或使用中有疑问时,消费者往往在第一时间得不到厂商及时良好的服务,厂家、维修部门之间互相推脱责任,消费者的投诉反馈很少是一次就得到圆满解决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上门从事安装、维修等业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如:江苏某电器安装服务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江苏某市的各种安装、维修公司多达上千家,其中仅一小部分拥有资质证书。不少商家在选择安装、维修公司时,常由于把关不严或费用等原因,选聘的安装、维修等服务公司自身没有资质,其所聘用的安装、维修等服务人员更谈不上什么专业部门发放的岗位证书了。而每到旺季,人手紧缺,这些公司常常直接到大街上招聘民工,分成几组,来不及培训,每组由一个有过工作经验的“老手”带着就匆匆上岗。消费者一般认为这些属于商家的售后服务,而且免费,总是放心地让他们安装维修,结果留下了隐患。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空调、热水器突然掉落砸伤人的咄咄怪事。

  鉴于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免费服务”虽然更新、升级,其售后是不能忽视质量的。许多消费者购买商品都认品牌,但大多数商家的售后服务由社会上各种安装、维修等服务公司来完成的。在享受安装、维修的过程中,必须提高维权意识。应了解所提供服务的公司的资质,查看业务人员的相关证件,以确保其所提供的免费服务是属于专业水准的。

  在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各生产厂家、经销店和售后服务单位,按照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已列入“三包”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原则。即使经销商与生产厂家约定,售后维修由厂家负责,经销店仍不能以此免除“第一责任人”义务,有责任协助消费者联系厂家提供售后服务。
作者:张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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