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天台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天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标志着“县长质量奖”正式在天台设立。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天台县政府决定设立 “县长质量奖”。此奖的评审范围为:县内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评审遵循科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2家,该县政府将对获奖企业予以表彰并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