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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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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一目标,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的密集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一场食品安全“保卫战”全面打响。

  无论是三聚氰胺,还是瘦肉精,近年影响食品安全的都是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面对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管辖领域内出招,形成强大合力——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卫生部要求卫生系统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队伍,高度重视对非法添加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

  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河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想更多办法、用更严措施推进“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管好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企业从原料进厂、关键环节控制到产品出厂实行全程把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针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打击行动,要将犯罪分子全部缉拿归案作为办案的硬性标准……

  与此同时,各地也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为百姓的食品安全“补天”——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吉林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13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深入社区摸排食品安全隐患线索;四川统一发布各食品监管部门、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广西加大投入力度,给监管一线增配了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用于快速筛查有可能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湖南长沙成立了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并对市民举报给予奖励……

  各地各部门密集的行动,契合了百姓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期待。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企业家的良心不是靠他自觉自愿产生的,而是被法律约束出来的。”有评论者认为。

  我国的法律对食品业乱象也做出了郑重回应: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处罚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督渎职犯罪,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审慎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避免重罪轻判;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相关职务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今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

  国务院食安办的统计显示,2010年,各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全国法院2010年审结与食品安全相关案件119件,生效判决人数162人。

  今年以来,围剿食品安全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批违法犯罪者受到惩处:

  4月29日,山西、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问题奶粉”案件,依法严厉惩处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8人,渎职犯罪20件39人。在“瘦肉精”事件中,河南就查处渎职犯罪嫌疑人26人。

  重庆、广东、辽宁、湖南等政法部门严惩并公布了“毒豆芽”、“墨汁粉条”、“染色花椒”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这些措施彰显了我国政府重典治乱、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但我国食品生产量、消耗量巨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众多,监管机制不尽完善,这些现实决定了食品安全“保卫战”将是一场持久战。

  最近,上海市负责人明确表示: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敲响了警钟,要用最严厉的准入、最严厉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措施,确保上海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让全市人民放心。

  用五个“最严厉”确保食品安全,昭示的是政府的决心,回应的是群众的期盼。食品安全问题早已是个老生常谈的老话题。历时十余年,全国性的、地方性的、行业内的、跨行业的……各式各类的食品安全检查频率不可谓之不强,检查的方式不可谓之不多。但相比于行动的规模和美好的期望,现实的反差仍很强烈。

  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却成为一个久治不愈、屡治屡犯的顽症,事实令人扼腕,问题促人深省。从深层次看,食品安全问题屡发,固然源于一些无良商人和生产者见利忘义、挑战道德和良知的底线,但同时也暴露出我们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诸多漏洞。特别是近年来,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上的检查验收看似丝严缝合,但实际上变成了农田里的“稻草人”;讲权力是“齐抓共管”,究责任则“谁都不管”。这也正是“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现象的根本症结所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既已成为顽症,就必须下猛药、出重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根子上铲除痼疾,才有可能确保长治久安。

  当前,各地各部门首先要通过明确严格的分工,把管理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空当填补满,坚决不留死角和漏洞。同时,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昧着良心大赚不义之财的黑心商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最严厉的惩处。此外,还要建立起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工作惩处信息公开制度;要通过建立公开的“黑名单制度”,让那些缺失诚信、缺失责任、违法违规的企业彻底曝光,并建立切实可行的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建立起全社会监督的合力。

  这是13亿人最有口福的时代,米袋子、菜篮子供给能力空前提高,不分东西南北,不分春夏秋冬,不分贫富高低,琳琅满目的农产品,人们基本都有的吃、随意挑。

  然而,尽管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但质量安全问题屡有发生,并不断引起公众的密集关注。

  瘦肉精、催熟剂、膨大素……一段时期以来,餐桌上蹦出的一连串新名词,正像个多棱镜,折射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现实状况。

  整治一个“小药”,牵动9大部委,可见政府重典治乱之决心。

  “瘦肉精”是个什么东西?学名叫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很多这类化合物都是人用药,治哮喘病的,临床上广泛使用。

  那怎么就喂了猪呢?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发现动物喂盐酸克伦特罗,可提高瘦肉率和饲料转化率,经济效益好。后来,美国又研究出毒性小、代谢快的替代品——莱克多巴胺,只要严格掌握剂量、执行停药期规定,几乎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个国家先后批准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猪、牛、羊等动物养殖。不过,各国也制定了严格的残留限量。

  上世纪90年代初,“瘦肉精”引进我国。但后来发现,不当使用“瘦肉精”,残留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盐酸克伦特罗容易引起中毒,会产生头晕、心悸、肌肉震颤、呼吸急促。我国随即对“瘦肉精”说“不”。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瘦肉精禁用目录,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7种物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量刑依据。

  政府从2001年起对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实施例行监测,并以饲料和养殖环节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全国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3年稳定在99%以上,今年一季度合格率为99.4%。但是,我国每年出栏生猪6亿头,“问题猪”尽管是很小的比例,绝对量仍然不容忽视。

  瘦肉精为何屡禁不绝?利益驱动。饲喂瘦肉精的猪,瘦肉多,颜色红,卖相好。一些屠宰场和猪贩子高价收购,养殖户使用很简便,抓把药面搅进饲料里就得。而且,还有深厚的背景原因:一是生产经营高度分散,目前全国有生猪养殖场户6000多万个,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只占约30%,大部分是小猪场、散养户,监管难度大,违法成本低。二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大多围绕增产建立,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瘦肉精的引入、应用到禁止,本身就折射出我国农业发展转型升级的轨迹,下一步从源头上根治瘦肉精,希望仍在一个“转”字。

  再比如农药兽药残留问题、植物生长调节剂问题,这都是温饱有余之后遇到的新矛盾。“成长的烦恼”呼唤“快乐的成长”——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步伐,搞新米袋子、新菜篮子,稳量提质,既有内在动力,更有民生期待。

  ②关键词:三聚氰胺

  防企业道德滑坡,一是惩,让坏人倾家荡产;二是教,让善人津津乐业

  【新闻回放】日前,山西、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宗“问题乳粉”案件,依法严惩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们明知故犯,销售三聚氰胺超标奶粉。

  时隔3年,三聚氰胺再次出现在公众视线。2008年,一场“震中”位于河北三鹿的乳业“大地震”,重创全国乳业,众多儿童受到伤害。三聚氰胺,这个拗口的化学名词,人们却已耳熟能详。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迅猛奔跑的中国奶业,放慢了脚步,探索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三聚氰胺跟瘦肉精是两码事,瘦肉精是对科学规律逐步提高认识的问题,而三聚氰胺是个不折不扣的道德问题。明知这个东西对人体有害,还恶意添加到奶粉里,甚至无所顾忌到“三聚氰胺里加牛奶”,那就是坏良心、犯罪。食以安为先。食品生产经营者人为造假、恶意添加化学物质,天理不容,法理不容。

  然而,非法添加剂、违禁农药仍在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环节屡禁不止,客气地说,是生产经营者普遍缺乏法制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不客气地说,是缺德。

  防患未然,加强约束。2008年婴幼儿奶粉事件后,政府集中整顿奶站。目前我国生鲜乳收购站减少1/3,主要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三类合法主体开办,在政府部门许可和监管之内经营。生鲜乳收购站机械化挤奶率达到87%,比清理整顿前提高36个百分点,全国7980辆生鲜乳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防道德滑坡,关键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实施全过程的监管。要杜绝类似三聚氰胺问题再次出现,一是惩,高压严打,重典重拳,让坏人倾家荡产;二是教,宣传培训,弘扬诚信,让善人津津乐业。

  示范园区就是农民家门口的大学堂。据了解,目前已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场)671个,创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819个、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1555个、水产健康养殖场500个。推广先进的安全优质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虫害统防统治。这就是告诉农民,务农也有规矩。这是一个可喜的开始。

  ③关键词:乙烯利

  一系列“疑似质量安全事件”说明,消费心态敏感,放大炒作,加剧了产业波动

  【新闻回放】4月下旬,南方一家媒体报道:“香蕉催熟药剂含‘乙烯利’成分,可令儿童性早熟,并增加致癌风险”。香蕉价格闻风暴跌,几天之内香蕉收购价格从每斤3.6元迅速下滑至六七毛钱。

  专家辟谣:“乙烯利催熟,全世界广泛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什么要用这种东西呢?香蕉、芒果等水果,要是完全成熟再摘下来,长途流通到市场上,那就坏掉了。因此,采摘青果,用乙烯利诱导催熟,是目前通用的做法。乙烯利的配制溶液浓度一般在30ppm左右,使用后在水果表面能够迅速分解,释放出乙烯,最终残留很小,不会影响人身安全。

  又是一场闹剧,可是损失已经造成。海南、广东等地农民连连叫苦,谣言之害猛于台风。

  这使人想到几年前的“巴拿马病致癌”。那也是一场重创香蕉产业的谣言。专家解释,香蕉巴拿马病俗称香蕉黄叶病,只会在香蕉生长期发病,危害香蕉树,不会影响到果实,更不会影响人类健康。

  类似事件还有2009年的“猪流感”传言,说甲流是猪惹的祸。一时间,谈猪色变,肉价大跌。后来官方为猪正名:人有病,猪没病。猪肉价格又迅速反弹。

  这一系列“疑似质量安全事件”说明了什么?在当前农产品总体供求平衡、丰年有余的背景下,消费者心态更加敏感,个别媒体对“疑似问题”随意、放大炒作,加剧了不必要的产业波动,最终受损失的还是生产者和消费者。

  但这也提醒相关部门,现代农业生产所应用的新技术、新物质层出不穷,公众知之甚少。在抓好生产供应的同时,普及科学知识、正确引导消费也非常必要。

  今天,人们对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相关问题又屡禁不绝。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可以理解。不过,我们也应当科学、客观地看待食品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为什么“尤其是”?农产品供给“质”和“量”的矛盾将长期并存。不用农药、调节剂,不用反季节手段,不用化肥,不用污染的土壤和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一定最洁净、放心——那是有机食品。可是,如果那样,粮食产量砍掉一半,蔬菜、肉蛋奶产量砍掉一半,怎么养活13亿人?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敢说:告别化学农业、石油农业。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的诗意消费,只能在自给自足的田园。否则,一家一户养那几只“溜达鸡”,搞“农家乐”都不够用,怎么保障商品大流通呢?因此,有条件的消费有机食品;次之,绿色食品;再次之,无公害和大众农产品。当然,最基本的要求是,药物残留、重金属含量等各种指标要符合安全标准。

  ④关键词:对接

  质量追溯的关键环节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实现利益联动,更利于市场检测监督制度的落实

  【新闻回放】5月中旬,安徽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超对接科技示范行动。首批启动4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农业基地、10家餐饮企业和5家连锁超市及农资经营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种放心粮、买放心菜、吃放心肉”。

  农超对接,搞了好多年。你下订单,我搞生产。出了问题,谁的责任一目了然。说到底,农超对接,可以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促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律,推行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可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双约束,农超对接发展缓慢。即便绝对数量增长较快,但相对数量仍然很小。目前农产品超市销售占总销售量不足15%,“对接”的数量就更少了。

  不过,商务部、农业部已联手在更高层面推进农超对接,两部门还发布相关的指导意见,创造供需双方信息沟通平台,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指导和扶持,从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不仅如此,近年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各种对接迅速发展。这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体系,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对接背后是“连结”。无论哪一种对接,发展得快与慢、好与差,关键在生产规模。否则,再有名气的超市、再大的企业,和谁接去?千家万户,一人一只手伸过来,你接得住吗?有关方面表示,“十二五”期间,通过对接,农产品直采直销有望达到30%左右。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连结起来有效率。目前农业部对全国140多个大中城市5大类80多种农产品,每年开展4次监测,全国31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也建立了监测制度,定期例行监测。监测机构对市场上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会及时告知产地管理部门。可是,千家万户收来的东西,质量参差不齐,也没有“户口”。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公司的产品,不仅经过入市前的自检,市场上发现问题也便于定向监督。因此,组织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大为提高。

  终点又回到起点。质量追溯、农超对接、产业化经营,关键环节是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这样才有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才能实现生产者、消费者利益联动,共同推进农业和谐发展,使人们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作者:张毅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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